日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通知,决定从1月12日到1月23日开展春节前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大型集贸市场、商场、宾馆、医院、学校、旅游景点等公众聚集场所; 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冶金、建材、非煤矿山等行业和领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从业单位;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等。检查内容为生产经营单位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生产经营活动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和重点岗位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措施落实情况;节假日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安排情况等。
市领导分组带队组织检查。对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工商、公安治安、质检部门参加;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冶金、建材、非煤矿山领域安全检查由安监部门组织实施;对交通运输、物流市场的安全检查由安监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经贸委、交通运管、工商、公安治安、消防部门参加;对集贸市场的安全检查由工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安监、公安消防部门参加;对旅游景点的安全检查由旅游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安监、质监部门参加;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由质监部门组织实施;对大型商场、宾馆、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安全检查由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实施;对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由公安交巡警部门组织实施;对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检查由建设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安监部门参加;对各类学校安全检查由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各新闻单位派员组织宣传报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