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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支队出台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行政办案行为
发布日期:2009-07-02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配合新《消防法》施行,切实推进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支队各级以及派出所规范开展消防行政办案,近日,常州支队对原有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了修订,出台了《常州市消防行政处罚罚款自由裁量参照标准》。

此次出台的《裁量标准》全面依据新《消防法》的相关案由,进一步明确处罚裁量坚持公平、公正、过罚相当的原则,并明确规定将建筑面积、火灾危险性、危害后果、违法动机、违法频次、火灾隐患严重程度等要素作为罚款裁量的参考依据,综合定性、定量。

在对违法情节定性、定量过程中,支队参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制定裁量标准的意见,将违法情节按照严重程度分为较轻、较重、严重三个等级,并抽取各种违法行为的主要参考要素,如建筑面积、隐患严重性、违法行为的发生次数进行分级,进而定性。

新的《裁量标准》既考虑到以客观情节为具体违法行为构建基本的裁量等级,同时也给予执法办案人员一定自由裁量的限度,使其能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督促违法单位进行隐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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