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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召开市区三家安全评价机构约谈会
发布日期:2009-07-15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7月14日上午,市安监局召辖3安全评价机构规范评价机构行为,提高安全评价质量约谈。市安监局参加了会。
会上,市安监局副局长叶国宁通报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报告质量问题,要求机构严格按照资质业务范围开展业务、严格管理评价人员行为、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做到禁止无资质人员编制报告、禁止评价人员编制报告不到现场、禁止报告编制过程中代签。
冯志明指出,安全评价工作是我市狠抓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重要一环,关系到我市安全发展的大局。对我市安全评价工作出三要求一要高度重视评价工作的作用。安全评价机构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在评价把关和专家服务尤其是在高危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了技术支撑作用。通过对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竣工验收评价,严把了工程项目的安全关口,也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科学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持。促进了企业风险管理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的提高,为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要高度重视安全评价过程的管理。各机构要严格按过程控制文件进行评价工作,将过程控制作为机构做好安全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评价流程,保证安全评价的工作质量。通过进一步落实机构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评价报告编制人员等各自职责做好报告准备、审查、编制。市安监局职能处室要加大对安全评价机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三要安全评价报告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评价机构要加强行业自律,严格遵守法律,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服务于企业、造福于社会。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法律、法规、标准、导则、规范为依据,为企业提供科学、客观、准确、可靠的安全评价,守法评价、严格质量。做到对企业负责,对政府负责,对自己负责,坚决杜绝提供虚假报告。各机构在从事评价过程中,要准确地把握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安全评价结论要科学、准确,有利于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提供科学依据,更加准确实现预防事故的“关口前移”。报告编制中要帮助企业查找危险有害因素和事故隐患,使企业有针对性地加强治理,编制过程中还要处理好评价报告与指导整改关系,敢把关、敢较劲,做到,不出报告,整改不到位,不合格报
各评价机构负责人表示认真贯彻要求,对省、市安监局指出的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内部管理,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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