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资讯
政务服务
办事服务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互动
专题专栏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重要新闻
>> 内容
常州海事录安洲办事处首次对船员假证作出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09-08-12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8月10日,常州海事处录安洲办事处对“豫南海918”轮船员黄学兰买卖船员适任证书案作出行政处罚,这是该办事处首次对船员伪造、变造、买卖证书作出处罚。
7月24日,黄砂船“豫南海918”轮到常州海事处录安洲办事处申请办理进出港签证手续时,执法人员按规定将该轮的船员证书情况录入动态系统,在检查二等轮机长黄学兰所持证书时,发现该证书的“签发日期”与“截止日期”居然同为2007年9月3日,逐认定该证书有问题。经与证书上标明的“发证机构”江苏海事局船员管理处联系,认定该证书为假证。目前,录安洲办事处已对该起涉假案件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常州海事处 蒋建平)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9楼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5683106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3167(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