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上午,武进区安监局接到群众反映湟里镇村前街的湟里前进百货商店买卖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制品的举报,立即派人前往进行现场核查。 执法人员在该店发现16箱烟花、2箱盘鞭、4箱爆竹,经鉴定,属假冒伪劣产品,执法人员当场发出了执法文书,予以没收,并对店主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教育,店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危险性,主动承认错误,表示愿意接受处理,今后决不再犯,同时,店主当场向执法人员反映隔壁小店也存在销售同样性质的烟花爆竹产品。执法人员当即对隔壁的湟里村前建美南货店进行了检查,发现确有6个烟花属非法制品,执法人员也当场发出了执法文书,予以没收,并对店主进行批评教育。 同时,执法人员联系危险品专用运输车将这些假冒伪劣产品送往规定的仓库保存,彻底消除了一起潜在的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