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红色类”化工企业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武进区安监局按照市局最新检查表式,于11月17至26日分2组开展了第二次“红色类”化工企业检查。主要检查了企业基础管理档案、台账及企业落实今年出台的专家检查制度、主要负责人定期履职报告等方面的工作。 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区“红色类”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专职安技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较为重视,安全基础管理得到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但在检查中也发现:1、部分企业制度建立仍不够完善。特别是一些今年要求建立的新制度,未能及时建立;2、安全生产费用未按要求提取;3、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重形式,轻效果。所检查企业均开展了一次以上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但一些企业未制定演练计划,还有一些企业未开展演练总结,没有真正体现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效果;4、培训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到期未能及时复审,相当一部分企业的“三员”培训未能做到每年复审,一些企业的教育培训档案不够完善;5、重工作开展,轻材料上报。如各企业均开展了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定期履职和专家检查等工作,但很多企业未将相关材料及时上报区局。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给予了耐心细致的指导,并出具了35份《责令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