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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行政权力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常安监〔2009〕3号

关于成立行政权力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监察支队: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2009年6月底前,市级机关必须完成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向社会公示行政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同时更好地接受市监察局和市政府法制办的监督。为切实做好我局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及早实现我局行政权力网上阳光运行,经研究,我局决定成立行政权力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冯志明
副组长:周南平、叶国宁
成  员:法规处、规划处、一处、二处、危化处、人教处、监察室、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处,具体负责协调和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二○○九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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