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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开放安评市场提高建设项目安全服务水平的通知
常安监〔2009〕64号

常州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开放安评市场
提高建设项目安全服务水平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各安评机构: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发展、提高”动员大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有关要求,安监工作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放市场,规范中介,降低收费,提高效率,服务经济,优化环境。现就进一步开放安评市场,提高建设项目安全服务水平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开放安评市场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竞争有序的要求,我市已于2008年开放生产经营企业安全评价市场,先后引进了7家外地机构来常开展安评业务,在常开展业务的外地安评机构占全部安评机构的70%。为更好的服务经济发展,年内,将根据资质条件实施市核备案制度,进一步开放安评市场。并通过多种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在常从事安评工作机构的基本情况,使建设单位能及时了解所有安评机构的相关信息,便于选择适合的安评机构。
二、进一步规范安评工作
为提高安评机构的技术服务水平,市安监局将不定期组织安评单位和安评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及业务交流,进一步规范安评工作,提高安评质量,促进安评市场健康发展。市安监局将在年内开展安评报告质量抽查工作,对抽查结果实行通报制度。对安评机构抽查结果较差的,取消在常从事安评资格,并通过媒体进行公布,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建议吊销安评资质。各评价机构的报告将在市安全信息平台实行网上备案,进行动态监控。
三、进一步降低安评收费
要求在常所有安评机构严格执行《江苏安全评价收费标准》,并从服务经济发展,创优投资环境,减少企业支出的角度出发,一律按下限收费,并且在评价中根据评价项目实际情况还作不同程度下浮,对部分需要支持的行业如农药农资项目等评价完全按照成本价收费。
四、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
    市级权限范围的行政许可办理时限,从法定30个工作日,在已经缩减至2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次缩减至12个工作日,并力争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积极推进安全许可网络化,进一步规范安监部门工作流程和程序,方便企业网上申报资料,简化相关手续,减少往返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五、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市安监局将督促所有在常开展业务的安评单位作出服务时间承诺,并予以公示。对于市重点工程项目,市安监局落实专门部门、人员,实行安监工作的全过程服务,重点做好 “上门联系指导服务、宣传法律政策主动服务、安全技术咨询贴心服务、办理行政审批快捷服务、安全培训教育主动服务、难点热点全程跟踪服务”等6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安全服务水平,为常州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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