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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09〕109号

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今年以来金属非金属矿山较大以上爆炸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
    现将省安监局办公室苏安监办〔2009〕73号《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今年以来金属非金属矿山较大以上爆炸事故的通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有关乡镇和相关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通报、通知所提出的各项要求。
 二○○九年九月八日
 
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今年以来金属
非金属矿山较大以上爆炸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苏安监办〔2009〕73 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今年以来金属非金属矿山较大以上爆炸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管一[2009]15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正确认识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从上半年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情况来看,非煤矿山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虽然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但爆破事故时有发生。2009年3月16日,溧阳市上黄周山建材厂发生爆破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2009年3月17日,邳州市顺达石膏矿发生爆破事故,造成1人死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切实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防止非煤矿山涉爆事故发生。
二、切实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责任体系,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加强非煤矿山各个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及对外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识险避险能力,杜绝“三违”现象。全省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和采掘施工单位要加强对火工品的购买、运输、储存、领退、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尤其要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确保火工品的安全。 
三、严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督促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请各市安监局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至各县(市、区)安监局和辖区内相关非煤矿山企业。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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