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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常安监党〔2009〕19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0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活动的通知》(常责字〔2009〕3号)的要求,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将于12月份对我局200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为配合做好检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的内容
(一)对党政领导班子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情况。
2、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部署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情况。
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4、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推进党风民主的情况。
5、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的情况。
6、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的情况。
7、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情况。
8、其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二)对领导干部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
1、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领导职责范围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和实行报告制度的情况。
3、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06〕30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执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实施办法》(苏办发〔2007〕2号)的情况。
4、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其中必答内容为:有无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收受干股等行为,或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有无违规集资建房、超标准建房及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有无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有无利用职务便利相互请托,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有无违反规定在本机关或下属单位设立“小金库”;有无在因公出国(境)活动中超时绕道、超额开支以及公款出国(境)旅游等行为;有无违反公务宴请活动有关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违反规定在工作日午间饮酒;有无“跑官要官”行为,以及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有无违反规定在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职取酬、投资入股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有无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有无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二、检查考核程序
(一)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局党组会,认真学习传达文件要求,研究部署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二)组织开展自查。局领导班子和各位成员、机关各处室副科级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今年以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并填写好《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登记表》局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填写)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登记表》(局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填写),12月28日前报局纪检监察室。
(三)开展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局党组班子集体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形成书面材料会前在机关公示。召开述职述廉会议,由局主要负责人向检查考核组汇报我局200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并作个人述职述廉发言。参加人员:局领导、机关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
(四)组织个别访谈、座谈。市检查考核组个别访谈对象为局党政主要领导、机关中层干部代表等。
三、准备有关工作资料
1、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2、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情况,学习贯彻中央反腐倡廉文件精神的情况。
3、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和市委《工作意见》,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惩防体系的情况。
4、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记录。
5、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以及廉政教育和廉政活动等方面的资料。
6、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
联系人:张向阳,联系电话:85683108

附件:
1、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登记表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登记表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常安监党19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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