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安监局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
按照中共常州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学组发[2009]1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2009年3月至2009年8月,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局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切实抓好学习实践活动,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
科学发展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不仅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也是我们搞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必须始终把握的理论指南。要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市经济运行的新情况、新矛盾增多,不确定因素和潜在的风险增加。能否按照今年全市“创新、发展、提高”的总体要求,实现保增长促发展、保投入促调整、保民生促和谐的目标,这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重大考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确保安全稳定是“保发展、保投入、保民生”的基础、前提和保障。近年来,通过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全市安全生产保持持续稳定的态势。但是距离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阻碍安全发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矛盾需要逐步解决。因此,只有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强化危机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理顺工作思路和机制,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为又好又快推动常州“两个率先”保驾护航。
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基本现代化”这一主题,紧密联系全力以赴保增长促发展、千方百计保民生促和谐、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这一工作大局,着力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及本系统本单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提高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提高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改革创新的能力,努力开创我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原则
1、坚持解放思想。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思想解放,紧紧围绕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工作机制,开动脑筋、开阔思路,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思路和决策更加符合常州科学发展的实际,符合安全生产自身的规律和特点,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2、突出实践特色。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总结实践经验、探索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规律结合起来,与解决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结合起来,以学习推动实践,在实践中深化学习。
3、贯彻群众路线。在学习实践活动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都要吸收群众参与,广纳群言,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及时把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通过多种途径向群众通报,特别要让基层一线的同志了解,真诚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
4、正面教育为主。坚持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
(三)目标要求
要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努力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党员干部受教育是基础。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解放思想大讨论,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理解和认识,着力把握发展规律、更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科学发展上水平是核心。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把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压力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实现“三保三促”目标任务的自觉行动,促进科学发展的思路进一步完善、措施进一步落实、体制进一步优化。人民群众得实惠是目的。把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使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更完善,监管监察能力更强,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职工工作环境进一步改善,人身财产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
三、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
学习实践活动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活动时间从3月中旬开始,到8月底结束。整个活动分为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重点抓好六个环节。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3月中旬至4月下旬)。重点抓好学习调研、解放思想讨论两个环节。
组织学习调研
(1)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培训。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及相关的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中央有关会议精神及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撰写学习心得1-2篇。综合运用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研讨交流等形式,确保学习效果。积极组织参加全市科学发展观“百题问答”和知识竞赛活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少于3次,机关党员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工作成果,梳理局机关、本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制定调研工作计划,明确调研任务。局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确定重点调研课题,带队深入开展主题调研活动。通过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相互交流等形式,认真听取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和机关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每个党组成员要撰写专题调研报告,及时进行成果交流。
解放思想讨论
通过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形势报告会、典型发言、参观见学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以“改进作风,开拓创新,增强科学发展能力”大讨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认识、转变观念、开阔视野,在事关我市安全生产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5月上旬至6月中旬)。重点抓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两个环节。
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要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我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科学发展为主题。在学习调研、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重点查找个人和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交换看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做好充分准备。民主生活会要积极分析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民主、团结、务实、创新的氛围。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重在总结经验教训、重在提高思想认识,不搞人人过关。要组织党员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提高认识。
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局领导班子要紧密联系实际,在认真总结回顾近年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学习、调研、讨论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找准安全生产工作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形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提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路、工作要求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形成后,以适当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局党组扩大会议充分讨论,并反复修改完善。采取座谈会或书面评议等形式,对领导班子的报告进行群众评议,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要着重从领导班子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问题查找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改进措施可行不可行等方面进行评议。评议后,领导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适当范围内公布。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6月下旬至8月底)。重点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两个环节。
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落实方案。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主要依据,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要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即: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的责任。形成的整改落实方案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做出公开承诺。
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按照整改落实方案的要求,集中力量解决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围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着力解决职能范围内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解决与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多为群众办看得见、摸得着、促进科学发展的实事。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要向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提交活动总结,并且组织群众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进一步抓好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落实责任。成立安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在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第十指导检查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冯志明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机关党支部书记、副局长叶容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庆梅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叶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人员由局人教处、办公室、监察室相关人员组成,陈卫兵同志为联络员。党组书记是全局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本部门(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党小组指派一名学习实践活动联络员,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传。要主动接受市委指导检查组的检查指导,协助检查组掌握情况,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二)领导带头,群众参与。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要重品行、讲党性、作表率的要求,局党组成员要带头学习、调研,带头解放思想,带头学习交流。要结合工作分工,深入调查研究,以点带面,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深化学习实践活动效果,以自己的示范作用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全过程,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兴起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潮。要通过局网站、《监管动态》开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栏,集中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学习实践活动工作中的创新经验、典型做法、优秀事迹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扩大学习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
(三)统筹兼顾,周密安排。各部门和单位要正确处理好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既不能脱离中心工作搞学习实践活动,也不能因为工作忙而忽视学习实践活动。要把深入学习实践活动与推进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自觉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统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上,通过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有力推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以实际行动检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效果,提升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00九年三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