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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实行安全生产跟踪服务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09-11-06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今年是我市全面推进“五大建设”的关键之年,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全市50项重点工程(项目)(常发〔2009〕2号)是实施“三保三促”,落实“创新、发展、提高”的重要举措 。为了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对重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跟踪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跟踪服务,是完成全市“三保三促”目标任务的客观需要,是安监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具体体现。为了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市安监局成立以局长冯志明为组长,副局长李士庆为副组长,规划处、监管一处、监管二处和危化处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服务领导小组,负责筹划、组织、协调跟踪服务工作。各辖市、区安监局也要做好重点工程(项目)服务配合工作。
经过认真梳理,全市50项重点工程中需要重点安全生产跟踪服务的项目有34项,同时做好其它列为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服务。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项目的进程和需求,结合各自的职能和任务及时跟进、主动服务(责任处室具体分工详见附表)。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积极帮助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办实事、办好事,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安全。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工程(项目)进度,定期分析项目进程中涉及安全方面的问题,并将跟踪服务情况纳入单位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二、明确任务,把握服务重点
根据重点工程(项目)的内容和特点,按照“项目化管理、工程化推进、目标化考核”的要求,把服务内容分解落实到每个责任单位、部门和人员,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好项目安全监管责任和服务对接工作,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做好安全前期论证、安全评估(评价)、规范设计工作;
(二)加强施工现场监督检查,认真帮助查找事故隐患;
(三)督促落实工程建设和施工单位的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做到安全设施同时施工;
(四)指导企业办理“三同时”和行政许可手续;
(五)涉及危化品的生产、仓储企业,按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程序进行受理;
(六)积极与建设、施工单位联系,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管力度,及时了解施工中遇到的矛盾并设法解决,组织对各施工单位安全检查;
(七)相关处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项目对接服务;
(八)遇到难点问题随叫随到,重大问题现场办公协调。
三、落实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跟踪服务要监督与服务并举,融管理于解难中,重点做好以下“六服务”:
(一)主动上门联系指导服务。服务小组要主动与相关重点工程(项目)进行联系,了解情况,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完善各类安全操作规程,对部分未健全责任制及操作规程的,要提供针对性指导服务。
(二)宣传法律政策主动服务。服务小组要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为每个工程(项目)送安全生产法规,做到“一企一册”,讲解到位。让相关企业了解国家安全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要求,做到执法与服务并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三)安全技术咨询贴心服务。除做好一般安全技术服务外,必要时,服务小组组织市安委会的有关专家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安全技术方面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向企业派专家“体检”、“治疗”事故隐患,保障相关企业健康安全发展,同时将最新的安全技术成果介绍给企业。
(四)办理行政审批快捷服务。对涉及行政许可审批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流程,对涉及辖市、区的工程(项目),将会同辖市、区有关部门尽快做好协调工作。对需上级部门审批的,要努力争取上级支持,陪同办理手续。
(五)安全培训教育主动服务。对部分涉及特种作业、农民工较多的工程(项目),要提供上门组织培训办班,确保不影响企业人员正常工作安排。
(六)难点热点跟踪全程服务。对于工程(项目)建设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反映的难点问题,由相关领导组织专题研究,现场办公,发挥综合监督和协调作用,全程跟踪,直到帮助相关企业解决难题为止。

附件:2009年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跟踪服务责任分解表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重点工程 安全生产 服务 意见
抄送:省安监局、市委办、市府办、发改委、经贸委。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6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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