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防止各类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定、文明、欢乐、祥和的春节,2010年2月1日,武进区安委办下发了《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2月3日下午,区安委办专题召开由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具体部署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2月5日,武进区安监局对全区4家烟花爆竹批发单位进行了节前安全检查。2月8—10日,由区安监、公安、工商、消防、质监、城管、交通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专项检查组,分3组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了88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查处了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单位8家、收缴各类烟花爆竹制品181件。 检查中,针对少数经营单位未设专柜销售、未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通道不畅、消防器材失效、销售现场违规储存、经营地点转移未及时变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过期等问题,检查人员一方面要求这些单位当场整改,同时还对周围群众进行了法律、法规及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教育,还发放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资料150余份,提高了烟花爆竹经营人员的思想认识,使他们真正明白了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严重性与危害性。 通过专项检查,有效地规范了烟花爆竹市场的经营行为,增强了经营者的安全意识,提升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本质安全度。下一阶段,区安委办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辖区安监部门的作用,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明察暗访和举报查处力度,确保春节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