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我市召开安监局长工作会议,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荐年”和“整体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能力”学习实践活动为抓手,将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向纵深推进。 2010年是常州市全面实施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第三年,是“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全面好转”“决战之年”。近日,市安委会出台了《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突出主体、落实责任、创新监管、强攻薄弱”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长效管理的机制,推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会议要求 一、坚定信心求突破 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是强基层、打基础,推进监管前移,服务经济发展,全面压降各类事故,为全市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重要举措。只有在深化长效管理上求突破,才能确保安全生产,才能实现安全发展。要紧紧围绕“抓基层,强基础,强制度,强网络”的总体要求,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既要看到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存在的现实困难,又要坚定工作信心,开拓创新,将安全生产长效管理作为服务企业,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执法队伍和安全生产法制“三项建设”,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纳入“平安常州”建设总体规划加以部署,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同步实施。 二、从严治安抓重点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日常巡查和企业达标考评考核工作。着力点放在全面覆盖、动态管理、持续改进、完善制度的日常监管上。做到抓“覆盖率”,要求达日常巡查考核和企业达标考核覆盖率达到100%;抓“整改率”,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抓“达标率”,乡镇(街道)达标率达到95%以上;乡镇(街道)企业达标率要达到各自企业总数的50%以上。 全面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今年为全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年”,抓住“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工作总结、巩固提高”四个环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各项工作。与生产经营单位签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开展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日常巡查、企业达标考评考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积极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把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作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布局,与开展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日常巡查、企业达标考评考核、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创新等有机结合起来。2010年底全市规模以上企业“1+3”安全监控体系覆盖率达85%以上,重点行业中小企业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的覆盖率每年递增35%,3年内实现全覆盖。 三、狠抓落实强措施 一是工作协调制度。建立完善安委会会议、联合执法、情况通报、事故约谈等制度。二是定期通报制度。各级安监部门定期向本级其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通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形势、工作计划等。三是事故报告制度。110、119、120和安全生产信息中心联网,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四是整改报备制度。组织对特大伤害未遂事故、政府批复事故、群众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核查监督整改,加强对此类事故的信息反馈。五是联合执法和监督检查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联合整治活动。由负有直接监管职责的部门牵头组织和制定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同意后实施。检查充分发挥专家和中介机构的作用,实施专家会诊。六是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将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奖惩依据。对因工作不力,事故多发,突破控制指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制约机制,将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与工伤保险缴纳费率挂钩。 四、巩固提高见实效 一是监管观念的创新。认真研究安全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掌握安全生产问题发生的新趋势、新特点,及时探索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调整工作重点,站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深化和巩固提高。 二是监管方法的创新。首先是抓好乡镇(街道)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强化乡镇(街道)安监办职能,稳定、充实乡镇安(街道)全专管协管队伍。对工作量大的乡镇(街道),可采取增加安全协管员人数予以补充。强化辖市(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职能。其次是开展乡镇(街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普查。摸清企业家底,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建立全面、准确的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库,实现动态、全面掌握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三是监管手段的创新。用更有力的措施,让法律的、经济的和行政的各种手段都强起来、硬起来,推动“五要素”落实到位。各级安全监管执法部门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对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管重罚,切实做到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违法违规建设的项目、经限期治理不达标仍继续生产经营的企业,实行依法问责追究。 四是工作机制的创新。全员定责,各级各类人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属地范畴和生产过程的每个环节、岗位和个人,层层签订责任书,明晰责任主体,分解责任指标;企业定标,狠抓企业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企业设计标准化、工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管理标准化。监管定位,对每个区域、每个场所、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设施、每个流程,逐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定格,通过督查、检查、考评考核等形式,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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