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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1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挂牌督办
发布日期:2010-04-09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了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公共消防安全,确保世博会、省运会期间全市火灾形势稳定。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迎世博,全力保省运” 主题安全活动的通知》精神,市公安消防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世博会“环沪护城河”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全市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排查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目前,仍有部分火灾隐患迟迟未能得到整改,对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根据《常州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单位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经市公安消防机构组织论证,各辖市、区安委会确定,市安委会研究决定对常州丰臣物业有限公司(建设大厦)等13家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
  市安委会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挂牌督办工作,火灾隐患单位要将挂牌督办的隐患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整改责任人,切实承担起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要做到方案过细,措施过硬,整改从速。对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必须于2010年9月20日前整改到位。不能全部整改到位的,各级政府应采取强制措施,该关停的一律关停,不能关停的要落实责任“死看死守”,严防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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