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资讯
政务服务
办事服务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互动
专题专栏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重要新闻
>> 内容
我市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重新确认工作
发布日期:2010-05-18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2009年12月1日施行)标准,
我
市安监系统集中三个月时间,对
全
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了重新辨识和确认,初步明确我市现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116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65家,使用企业28家,经营储存企业23家。目前,各级安监部门正督促、指导被重新确认为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进行市区两级网上备案。同时,制定相应的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计划,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单位的日常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9楼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5683106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3167(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