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安监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遵纪守法,金坛市安监局推行行政执法“一事三卡”制度。 执法人员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时,必须向行政相对人发放“行政执法纪律告知卡”,明确告知“不准收受行政相对人财物、现金和有价证券”、“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不准向行政相对人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泄漏行政相对人商业秘密”等10项执法纪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行政相对人监督;同时,执法人员必须对应填写“行政执法廉洁自律登记卡”,载明执法项目名称、办理时间、办理结果、纪律执行情况等。每月底,执法人员必须将“行政执法纪律告知卡”存根和对应编号的“行政执法廉洁自律登记卡”报局纪检监察部门,由局纪检监察部门实施执法监督和回访,并填写“行政执法纪检监察回访卡”。对执法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执法人员,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一事三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了执法监督,有效确保了安监干部执法的公开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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