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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的预备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和安全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及全市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管理的要求,市局决定近期在全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对象
  各辖市、区安监局。
  二、评查范围
  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等案卷。
  三、评查标准
  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详见附件《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自查自评表》;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详见附件《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自查自评表》;
  行政奖励案卷评查标准参照各辖市、区“三合一”网络平台的运行流程及相关档案制作规定。
  四、评查方法
  1、各辖市、区安监局对本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自查自评:选取4份连号行政许可卷宗和3份连号行政处罚卷宗,按照标准逐项评分(卷宗数不足本通知要求的按实际卷宗参评),每宗一评,得出每份卷宗自评分(满分为100分),再以累计总分除以抽查件数,所得平均分为本单位得分。
  2、评查组在各辖市、区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相同卷宗按相同标准进行评查打分。
  五、评查时间
  10月下旬,由各辖市、区安监局对照自评表进行自查自评,自查自评后应形成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内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等权力的行使情况及数据统计分析,取得的成效及优秀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和措施,并于10月30日前将书面报告及自查自评表报至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
  11月上中旬,市局将邀请各辖市、区安监局法制工作人员组成评查小组,逐个对各辖市、区安监局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六、总结通报
  评查结束后,市局将根据评查情况,如实总结通报,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并将这次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请各辖市、区安监局接到通知后,明确相关职能处室,做好有关准备工作。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市局政策法规处联系,联系人:倪华,联系电话:85683113。

附件:1、《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自查自评表》
2、《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自查自评表》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常安监80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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