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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四项举措学习贯彻市纪委全会精神
发布日期:2011-01-30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1月29日,市纪委召开了十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30日上午市安监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党组成员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范书记的讲话,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同时,采取四项举措进行深入学习贯彻。
  一是与省委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相结合开展学习贯彻活动。会上,局纪检组长蒋庆梅传达了1月27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召开的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同时,对2011年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今年要着力将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始终,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落实责任,加强监督,防止发生各类违纪违规问题。
  二是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监督。要认真履行好行政执法权、审批核准权、安全许可权、资质认定权和中介机构监管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保证政令畅通。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并把监督工作延伸到基层和职工群众,保证权力规范运行。通过加强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三是要进一步增强制度的执行力。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制度汇编》,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好风气。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制度,带头执行制度,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搞特殊;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保证权力运行受到制度的有效制约。继续签订廉洁自律“九不准”责任状。
  四是要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在开展先进典型教育的同时,要进一步开展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用反面教材开展教育,深入剖析,引以为戒,以此引起党员干部的警惕和反思,真正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行动上防微杜渐,增强教育效果。局纪检组、机关党支部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解决廉政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敲警钟,防微杜渐。
  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志明主持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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