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份临近春节,是全年的开局之月。市监察支队紧紧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根据季节特点有效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为全年的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展开打下良好基础。 一是积极组织并参与相关职能处室对相关监管行业的专项整治活动。市监察支队元月份主动出击,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0余人次,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举报核查共19家次(其中烟花爆竹行业7家次,危险化学品行业9家次,建材行业1家次,其他行业2家次)。元月份临近春节,是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为贯彻市安委会《关于开展春节前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常安〔2011〕4号)精神,市监察支队积极配合相关处室,开展了对烟花爆竹经营、经销、储存等环节的安全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二是按照年度执法计划有效开展工作。市监察支队按照2011年执法计划开展了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了一些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事实,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销售串案予以了立案查处。 三是严格进行举报核查。由于临近春节,元月份的举报件主要集中于烟花爆竹零售业主违法销售非法烟花爆竹等。市监察支队本着“有举必查,违法必究”的工作作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保持了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平稳态势。 四是办案工作不放松。通过执法检查和举报核查,市监察支队本月合计对6家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其中经局案审会合议通过3起,共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含上月结转办理案件1起)。说理式执法、办案的有效实施,使得所有执法检查活动以及被立案查处的相关案件均得到相关当事人的积极配合,为树立依法监管、严格执法的良好形象打下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