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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制定201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 确定全年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71家
发布日期:2011-02-23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市安监局制定了2011年度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年度计划结合局监管权限、执法人员数量、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以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的指导思想。达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市安全生产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内的工作目标。
  年度执法计划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183号文件要求来进行执法任务分解,按照总法定工作日制定综合执法工作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在专项检查工作日中确定全年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是371家。其中:监管一处67家;监管二处51家;危险化学品监管处93家;监察支队160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直管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根据生产经营单位上年度安全等级确定现场检查的频次;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原则上组织1次安全执法检查。各业务处室严格按照月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根据月度计划制定每周计划,要求所有执法检查记录都要及时录入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执法检查季度督查制度和半年执法检查完成进度通报制度,确保执法检查工作任务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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