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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部门四项措施确保户外广告设置安全
发布日期:2011-05-13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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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市安监局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对中联大厦户外广告设置进行实地检查,发现大楼三侧立面巨幅广告构成火灾安全隐患。市城管部门举一反三,采取四项长效措施,落实市委范书记“迅速、及时、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并防止类似的人为安全隐患发生。”的批示。
一是会同消防部门对现有大型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排查,发现类似安全隐患,责成相关责任人立即整改;二是在今后的户外广告行政许可中,按照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征求消防部门意见,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户外广告一律不予许可;三是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责令限期整改或拆除;四是经常督促户外广告产权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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