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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加强社会单位《江苏省消防条例》宣贯工作
发布日期:2011-05-17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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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江苏省消防条例》宣贯工作深入开展,增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日前,钟楼区消防大队以日常监督检查为契机大力加强社会单位《江苏省消防条例》宣贯工作。
区消防大队监督员利用监督检查时机对社会单位消防违法行为在《江苏省消防条例》实施前后的裁量标准进行了诠释,并就《江苏省消防条例》相关内容、立法意义、立法精神、原则要求和基本内容进行了宣贯,要求社会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消防安全稳定。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9楼 邮编:21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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