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重要新闻 >> 内容
 
钟楼区加强社会单位《江苏省消防条例》宣贯工作
发布日期:2011-05-17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推动《江苏省消防条例》宣贯工作深入开展,增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日前,钟楼区消防大队以日常监督检查为契机大力加强社会单位《江苏省消防条例》宣贯工作。
  区消防大队监督员利用监督检查时机对社会单位消防违法行为在《江苏省消防条例》实施前后的裁量标准进行了诠释,并就《江苏省消防条例》相关内容、立法意义、立法精神、原则要求和基本内容进行了宣贯,要求社会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消防安全稳定。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9楼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5683106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