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与夏季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采取五项措施强化汛期与夏季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我市梅雨季节汛期阶段,各种恶劣性天气较多,特别近阶段市区持续出现暴雨天气,局部地区强降水、雷电、大风、高温等自然灾害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造成较大影响。要高度重视夏季、汛期施工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工作,结合“迅雷行动”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迅速部署,强化责任,紧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积极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完善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做到职责明确、落实措施、责任到人。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要立即开展汛期与夏季高温施工安全生产规定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检查以临时设施、围墙、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大型机械设备(尤其是塔吊)、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教育等为重点,认真排查施工现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着重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正处于深基坑施工的工地,加强基坑四周沉降与观测频次,要及时疏通工地排水系统,必要时应增加排水设施,保证水流畅通。要特别注意土体的稳定性,发现基坑壁裂缝及坍塌预兆的,要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 三是狠抓落实,做好防暑降温和健康安全工作。要认真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加强组织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的检查,确保临时设施布局合理、结构安全、功能到位、能满足防暑降温工作的需要。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避免食物中毒现象发生。要配备足够的饮用水以及清凉饮料等,发放清凉油、仁丹、风油精等预防中暑的药品,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的作息时间,保证气温在35摄氏度以上,11时到16时之间,不安排工人从事日光直接曝晒下的施工,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四是加强责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方可施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严格程序与标准,及时督促好施工单位对施工安全隐患的整改,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安全职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责令施工企业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责令施工企业停工整改,拒不整改的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是严格制度,加强应急防范工作。要安排好汛期与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值班与调度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做好妥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