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12月1日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为确保辖区进出港液货船在装载危险品货物时处于适装状态,常州海事处港区办事处近期重点加强液货船适装检查。 10月1日至今,港区办事处执法人员已对82艘办理进出港签证的液货船舶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要求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的船舶,按照规定将危险货物的名称、特性、包装和进出港口的时间报告海事管理机构。同时核查船舶证书、文书,船员适任证书,油船、散装化学品船特殊培训证明。本次活动开展以来,到港的液货船舶核查率100%,所有经过核查的船舶均符合危险货物适装要求,其船舶证书、文书,船员适任证书,油船、散装化学品船特殊培训证明也均符合规定。海事执法人员严把安全关,杜绝违规作业现象,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确保了船舶及船员人身财产安全和通航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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