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于今年12月1日实施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为进一步明确全区安监、公安、质监、环保、交通运输、卫生、工商、邮政等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避免日常工作中出现职责不明、推诿扯皮的现象,切实加强全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安全稳定发展保驾护航,区安委办前期草拟了全区的协调制度,并发函征求了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11月30日下午,区安委办再次组织区应急办、区安监、公安、环保、质监、工商、卫生、交运、财政等部门分管领导,并邀请区法制办、常州市邮政局领导召开了座谈会,进一步统一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征求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达成初步意见,区安委办副主任、安监局唐国贤副局长主持了座谈会。 下一步,武进区安委办将对该制度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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