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市安委会专门印发文件,决定从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防范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在全市冶金、化工、轻工、纺织印染、市政等行业领域,对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污水处理、市政施工等公共建设单位,全面组织开展有毒有害气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检验检测仪器装备,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以及应急自救能力;出台硫化氢危险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普及宣传防范有毒有害气体事故安全知识,进一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和作业现场管理。 专项行动以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为原则,要求环保、城乡建设、安监、消防、水利、城管、新闻媒体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和“一岗双责”要求,做好具体工作。 本次专项行动将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一是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2月1日-12月10日)、二是推进实施(2011年12月11日~2012年2月28日)、三是督查整改(2012年3月1日~3月15日)、四是巩固提高(2012年3月16日~3月31日)。 文件还对本次专项行动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努力遏制中毒事故多发势头;二是严格监管,切实落实中毒事故防范措施;三是认真组织,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四是严格责任,有效落实日常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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