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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常州市化工专家库组成人员的通知
常安监〔2011〕103号

关于调整常州市化工专家库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化工专家检查制度,切实提高安全检查和安全服务质量,根据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意见和工作实际,在各地区及相关单位推荐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对已建立近三年的全市化工专家库组成人员作了适当的充实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化工专家库组成人员予以公布,请各地区和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及相关文件规定聘好用好化工专家。

附:1、常州市化工专家库人员名单(综合类)
2、常州市化工专家库人员名单(专业类)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常安监103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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