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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0年度常州市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决定
常安〔2011〕2号

关于表彰2010年度常州市安全生产
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辖市、区安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0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指示要求,以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为主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达标建设、执法监督、宣传教育,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好转。涌现出一大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榜样作用,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经市政府安委会研究,决定对虞国新等94名常州市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号召全市广大干部职工以先进为榜样,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立足本职岗位,不断增强安全责任意识,筑牢安全防线,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0年度常州市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单
常安2附件.doc

二○一一年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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