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监局江苏保监局关于在全省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30号)和《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常财企[2008]40号)要求,溧阳市安委会制定下发溧阳市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落实。 该方案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参保范围、投保险种、投保办法、保险细则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并部署安排了实施步骤三个阶段。从2月下旬至4月中旬是动员部署阶段,通过镇(区)、市安监局相关科室、市安委会办公室三级推动,宣传指导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4月下旬至9月底是组织投保阶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企业投保工作。10月是督察阶段,由溧阳市安监局监察大队对投保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市安委会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工作纳入20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并将组织对各镇(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与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同时下发的还有《溧阳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溧阳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