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 〔2011〕 40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履职能力和监管水平,充分发挥基层监管机构的作用,着力压降生产安全事故,保持我市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3月1日到2日,溧阳市安监局对溧阳市镇(区)安监站全体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集中业务培训。溧阳市安监局局长宋永红作开班讲话。他强调建设镇区安监队伍是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希望通过此次系统培训,提高镇区安监人员的思想水平、业务水平和作风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安监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抓牢抓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严防事故发生。培训邀请了常州市局有关领导、溧阳市法院副院长及溧阳市安监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授课。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危害与监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危险化学品监管与标准化建设、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一般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安全生产形势等。培训对近期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进行了重点辅导,同时也对下阶段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交流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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