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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临、跨、过河管线清理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12-03-26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加强航道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市区临、跨、过河管线等设施建设和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营造我市优良的航道安全环境,3月23 日,市安委办牵头召开常州市区临、跨、过河管线清理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市交通运输局董屺林处长主持会议,市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公安、安监等部门、有关辖区安委办、航道沿线重点乡镇、管线业主单位4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安委办副主任张向阳到会作动员讲话。
    会议通报了近年来涉及航道的安全责任事故;宣讲了有关航道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对市区临、跨、过河管线等设施建设现状及清理整治工作背景作了说明,印发了《常州市区临、跨、过河管线清理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清理整治范围、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张向阳副主任强调指出:一是提高认识,增强清理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明确清理整治内容,细化清理整治方案,采取有效的清理整治形式,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坚决清理整治临、跨、过河管线违章违规行为。二是落实责任,务求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综合协调管理、部门各负其责、属地区域监管、企业主体履职”管理模式,实现对临、跨、过河管线安全运行的全面监管,严格审查管线资料,组织现场核查,梳理设施许可情况,加强重点河道和重点岸线的巡查监控,消除安全隐患。二要注重协同联动,建立清理整治工作联动机制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区域间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三要强化责任落实,签订临、跨、过河管线目标管理责任书,管线权属单位积极组织自查自纠;对责任不到位、履职不尽责、工作不落实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并在媒体曝光。三是强化管理,建立管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一要严格依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二要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三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以政策法规为依托,以信息化应用为支撑,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努力实现临、跨、过河管线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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