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创新服务保障年”活动,进一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职责。日前,市安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常安监〔2012〕28号)。 《通知》要求,4月1日至7月10日期间,我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集中力量对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其中,重点地区指连续2年以上有2人以上亡人事故发生,或高危企业数量相对较多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重点企业指:(1)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冶金、化工、轻工、纺织印染、市政等行业领域的企业;(2)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企业;(3)未经许可擅自改、扩建的企业,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 《通知》着重强调,此次专项行动突出对生产现场的执法检查,对于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有效打击和震慑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着力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努力确保本地区安全形势的稳定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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