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安全生产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我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以监察执法例会为平台,在交流工作、部署当前的同时,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疑点和热点问题,鼓励大家思考和研究,在会议上展开探讨,做到带着问题和思考来,载着共识和收获回。通过这种方式,努力将我们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成一支业务精、作风硬、素质高的学习型执法队伍。 自2011年以来,以季度为单位,我市召开了4次由市支队与七个辖市区监察大队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例会。在例会上,与会人员探讨了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给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带来的新变化、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内在要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中如何贯彻《行政强制法》、新老法律法规相交时段案件办理的法律适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与非法行为的界定等问题。通过畅所欲言的讨论,达到集思广益的目的,在发现问题、思考问题、探讨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了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的学习能力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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