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例会在金坛市召开。会议由市监察支队支队长苏常主持,市安监局副局长叶国宁出席会议并讲话。各辖市、区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监察大队负责人,市监察支队科室负责人以上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辖市、区交流了今年一季度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的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与会人员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与非法行为的准确界定、新老法律规章相交时段案件办理的法律适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总局令第15号)在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课题展开探讨。 叶国宁副局长在会强调指出:通过全系统的共同努力,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卓有成效。下一步,要着重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常安监〔2012〕28号)文件精神要求,并在“百日”专项行动中做到三个结合:即与日常检查相结合、与有毒有害气体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相结合;二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三是要加强学习,监察人员要规范行为,提高素质,重点解决执法检查中“查什么、怎么查”的问题,要把握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的规律和特点,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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