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始终将作风能力建设作为强化队伍建设的重点。具体地说,就是要求工作人员做到四个“要”:在安全检查中对客观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查得出来;对生产经营涉嫌违法、违规的“证据”要找得出来;在与企业的交流沟通中把“道理”要说得出来;案件办理的“调查报告”及文章信息要写得出来。
为此,市支队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要学理论、学法律、学标准、学文件,同时,还要理论联系实际,在执法检查中举一反三,查出安全隐患,服务企业,同时有效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二是提高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支队一方面在周例会上鼓励发言,人人交流汇报上周工作及本周计划,或者工作学习中的心得体会,以此锻炼执法人员的总结概括和语言表达能力。另一方面要求工作人员在与企业沟通过程中,既要掌握原则严格执法,也要考虑到企业的实际困难,做到有理有礼有节;三是提高文字表达能力,勤动脑,多动笔,利用网站、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多写理论文章和政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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