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安全生产水平,溧阳市安监局贯彻落实《溧阳市货运机动车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溧政发[2012]21号)有关要求,按照《市治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012年货运机动车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目标任务》(溧治超办发[2012]1号)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了《溧阳市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逐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本次专项治理重点针对氧气、乙炔等工业用气体生产、经营单位,民用液化气充装站及液化气供应站,瓶装、车辆动力充装的天燃气加气站,其他从事危险化学品充装的生产、经营单位,力争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有效督促充装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危险化学品充装领域事故隐患,打击充装单位超载、混装、违规装运等“三违”现象,进一步防范危险化学品充装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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