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上午9:00左右,在宁杭高速溧阳段上,一辆自河南开往宁波的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车牌号豫DE898)在冒雨行驶的过程中,所载货物逐渐冒起了白烟。货车司机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将车开下高速并向溧阳市110拨打了报警电话。 由于事故现场位于高速公路,一旦引发自燃,后果将不堪设想。溧阳市高度重视,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迅速赶赴现场。交巡警将车辆引导至安全区域并封锁现场。通过初步调查,得知该车所装货物中有9包硅钡(每包一吨),由于雨水渗入防雨篷布中,硅钡遇水产生大量硅烷而引起了冒烟自燃现象。溧阳安监会同消防立即采取措施,用干粉灭火器对受潮硅钡进行吸湿,并加盖防雨篷布进行了简易处理,而后将车辆开至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防治该起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由于指挥得力,处置果断,险情得到及时排除,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目前,该起事故的后续工作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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