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库氨制冷设备容易发生泄露,危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引起群死群伤事件。目前,该区有6家大中型冷库,分布新闸、五星、西林和南大街。这些冷库多数使用时间较长,设备陈旧老化,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事故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二是部分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制冷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按规定持证上岗;三是库房建设、设备设施缺乏正规设计和安装,安全设施、监控装置不健全;四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装置附件未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检验;五是制冷设备及管道未进行安全色喷涂;六是氧气呼吸器、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未按要求配置或配置不齐;七是配电设施未与机房分置,供电线路设施不规范等。针对以上问题,区安监局对冷库企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我区冷库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和薄弱环节,各冷库企业一定要充分提高认识,真正从保护企业职工与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从维护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大局出发,把冷库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完善安全条件,科学整治事故隐患,杜绝一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消除事故隐患。根据目前全区冷库安全生产现状和安全管理水平较低的实际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监管的要求,依法聘请相关专家按照国家标准对全区冷库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安全评价,根据安全评价的结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由评价机构提出整改方案,促进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三)依法监督管理,杜绝事故发生。安全评价工作结束后,区安监局将联合质监、消防等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存在隐患的企业要及时进行复查,限期整改;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依法提请政府关闭;对没有开展安全评价的单位要加大检查力度,要督促其尽快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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