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宣传贯彻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督促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使全社会更加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市安监系统开展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机械加工、铅酸蓄电池生产、化工、电镀、水泥生产等尘毒危害突出的企业。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危害情况执法检查表》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是否与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实告知工作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是否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履行了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十四个方面。 下一步市及各辖市、区安监局将按照执法计划深入生产现场,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不走过场、不存遗漏;把检查和执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发现违法行为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力求通过执法检查,强化企业职业卫生主体责任,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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