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安委会下发《关于在全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通知》(常安〔2012〕15号),要求从8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按照(常安〔2012〕9号)文件部署和全国安全生产(季度)视频会议要求,结合全省开展的“四项排查”部署开展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安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其他安委会成员为组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督导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总目标,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做好当前和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三是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行动,狠抓安全生产应急保障;四是进一步严格工作要求,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思想认识要再统一,工作责任要再落实,检查力度要再加大,宣传氛围要再营造,信息反馈要再强化,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以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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