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区关于集中开展“四项排查”活动的部署要求,区安监局牵头负责,组织开展了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在制定全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的基础上,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全面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
一是部署企业自查。由村委、社区将自查通知发放到辖区各企业,让企业先行自查自改,切实履行其主体责任。
二是重点检查。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分头行动,认真检查。区安监、公安对危化企业检查,消防部门主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城乡接合部、出租房屋等重点检查,区交警和运管部门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状况和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区文教局对所有学校的校舍、食堂等安全进行开学前的全面排查,等等。
三是整改复查。根据排查出的隐患,采取立即整改、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各街道发挥村委一线作用,对隐患较多的单位由村安监员及时上门督促整改工作;区消防大队对存在比较突出的消防隐患单位和场所,责令其整改、停用或罚款外,还实施挂牌督办;区交巡警大队对排查发现的全区交通信号灯设施存在问题的情况,争取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支持,落实专项资金予以整改等。近十天来,全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组织27个检查组,参加检查人数127人次,检查单位(场所)170多个,发现一般安全隐患200多个,立即整改消除率达86%,未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隐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负责人,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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