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至9月初,溧阳市安委会协调市安监、公安、监察、总工会等部门组成市“四项排查”工作督查组,历时一周时间对市公安、交通等9个部门和单位的“四项排查”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督查过程中,督查组听取了各部门开展“四项排查”工作的情况汇报。自“四项排查”工作实施以来,各部门行动迅速,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上级通知精神,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狠抓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积极做好事故隐患等环节的排查,有效解决和预防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督查组肯定了“四项排查”工作开展以来各部门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细化工作;二是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力量,切实排查事故隐患;三是落实措施,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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