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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检查验收我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2012-12-05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12月3日至4日,由省安监局规划科技处张昕处长带队,省局财务处、监管二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项目检查验收组,对我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等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市安监局宋明岗局长和相关辖区政府分管领导陪同检查验收。
    根据苏安监(〔2012〕284号)通知要求,省验收组通过听汇报、查台账,看信息平台、抽查企业实际运用等方式,分别对我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地区戚墅堰区、武进区和我市申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单位进行了检查验收。
    今年7月,全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之后,武进区和戚墅堰区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各自地区实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周密、推进有序、成效明显。截至目前,武进地区有1158家企业登陆数据自报系统,上报隐患946条;戚墅堰区有275家企业登陆数据自报系统,上报隐患303条。按照省局的阶段性推进要求,两个地区都基本做到了规模以上企业系统录入“全覆盖”和所有企业系统录入“全覆盖”。省检查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一些不足之处,如行业部门企业管理数据不全,部分企业存在“0”隐患上报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及安全投入票据欠缺等。
    验收组同时还对我市申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的金坛市金海小商品批发中心有限公司、溧阳市华力金属有限公司和常州优尼卡漆业有限公司3家单位的申报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3家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均为政府挂牌督办单位,政府挂牌后,隐患单位领导重视,舍得投入,隐患整改成效明显。
    省验收组要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是国务院安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国发40号文件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能有效厘清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监管职责,切实落实“谁发证、谁主管”和“属地监管”的责任。要进一步提高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认识,通过体系建设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划化、长效化;要充分发挥好安委会办公室监督、指导、协调和考核作用,形成各级政府部门对企业齐抓共管的态势;要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2013年做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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