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认真贯彻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等国家、省、市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水利行业特点,突出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工程管理等重点,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强化水利系统安全管理基层基础工作。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打非治违”重点任务包括:一、查处和打击违反工程建设程序,不执行开工审批和竣工验收规定的行为;二、查处和打击违反市场准入或无相关经营资质、安全资质,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为;三、查处和打击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的行为;四、查处和打击特种设备无证或证件过期使用,施工企业领导、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行为;五、查处和打击施工单位违法分包、转包,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行为;六、查处和纠正施工现场、车船交通、水上作业等。 水利工程管理领域“打非治违”重点任务包括:一、查处和打击破坏、侵占、毁坏堤防、水工建筑物、排水渠系、水文测验设施等行为;二、查处和打击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三、查处和打击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擅自围河(湖)造地的行为;四、查处和打击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取土的行为;五、查处和纠正对水库、重要堤防、重点工程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不力的行为;六、查处和纠正防汛责任不落实、防汛措施不到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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