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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常安监〔2012〕46号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有关市管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行动,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层层推进,扎实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2、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年度安全监管工作意见以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组织对危险工艺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和运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措施落实、危险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和外包用工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组织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3、市安监局将于5月下旬对各地区各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企业抽查(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各辖市、区安监局要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于5月25日前报市安监局危化处。

 


联系人:许金平,85683117,5683117@163.com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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