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 自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以来,全市各级安监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积极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备案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申报工作进展迟缓,区域之间开展不平衡,与全省兄弟城市相距甚远,问题依然较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申报基本情况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数量有所增加。截止2012年8月15日,全市累计申报企业共2353家。其中金坛371家、溧阳391家、武进564家、新北705家、天宁107家、钟楼124家、戚区91家。 (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力度有所加大。各级安监部门都能够按照市局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多重并举,将申报工作融入日常监管、日常执法、日常宣教之中,不断加大申报工作力度。 (三)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促进了重点行业治理。通过申报系统梳理,初步摸清了我市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底数,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木质家具、铅酸蓄电池、水泥、电子产品、皮革箱包和制鞋等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专项治理。 二、存在问题 一是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数量与目标任务有很大差距。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市制造业企业总数约3.8万家,还有大量企业尚未进行职业危害申报,与应申报企业数相比差距很大,覆盖范围很小、申报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大部分地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完成率不到现有企业总数的10%,要在2015年实现《江苏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苏政办发〔2009〕173号)所明确“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差距甚远。 二是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认识不到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部分辖市、区认识有误区,工作措施落实不力,认为申报的越多,监管任务越重,主观上对申报工作有抵触,工作积极性不高。 三是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地区没有广泛深入地开展职业病防治法规的宣传,只停留在开会布置,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企业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知晓率不高。 四是企业主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意识不强。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真正认识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一些企业负责人特别是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意识不强,主动性差,自主申报制度尚未形成。 五是基层职业健康监管机构不健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涉及企业多,覆盖面广。目前,溧阳、武进、新北、戚区尚未设立专门的职业健康监管机构,监管力量薄弱,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全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进度。全市目前按省局统计口径实际申报企业总数占制造业企业总数的比例不足10%。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切实提高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目前,我市的申报进度与全省兄弟城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国家总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48号令)要求,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作为职业卫生监管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对申报工作进行一次再动员、再部署。要突出重点、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认真组织,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推进计划,确定不同阶段的目标任务,确保按照国家、省、市安监局要求,全面完成今年的申报工作任务,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突出重点,确保高危行业职业危害全覆盖 将申报工作与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行政许可、检测评价等工作结合起来,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凡是涉及《职业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做到应报尽报。年内,规模以上企业、专项整治企业申报率力争达100%。各地要根据《2012年全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常安监〔2012〕25号),突出抓好铅酸蓄电池制造、木质家具制造,以及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和制鞋、水泥生产企业的申报,企业自身不具备申报条件的,可委托中介组织实行申报服务,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和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职业危害申报全覆盖。请各辖市、区将改进措施及今年申报企业目标总数于8月30日之前报市局职业健康处。 (三)提高质量,促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规范化 各地要加强审核工作的流程控制,严格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申报两种方式申报,建立完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档案。同时,进一步规范申报内容,严格遵守注册登录、填写提交、审查备案、打印报送、回执归档的申报程序和步骤,严把审查关口,真正做到申报资料填报规范、内容全面、数据真实。 (四)严格执法,推动企业主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各辖市、区安监部门要深入企业,监督与服务并举,及时进行督促指导,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作为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与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试点工作相结合并作为许可否决条件之一;二是要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相结合并作为重要内容之一;三是把职业危害申报与执法检查工作相结合,将职业危害申报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对不及时、不如实申报职业 病危害项目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且情节严重的企业,要依法严处。 (五)加强考核,保障年度目标的完成 市局将每季度公布各辖市(区)申报并备案的企业总数,同时结合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督查,对各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进行监督抽查,并加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的权重。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内职业危害企业的检查考核,落实责任,按计划完成年度申报目标。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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