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全市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营造良好安全稳定的节日环境,溧阳市安监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严格企业落实三项措施,切实保障春节期间生产安全。 一是认真落实自查自纠工作。通知要求有关矿山企业针对冬春季节不利条件,加强采场边坡、破碎输送等重要设备设施的检查,爆破、车辆运输等生产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因不良天气影响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二是认真落实节日前后的安全防范措施。停产前,要做好采场边坡处理、采场及采空区封闭、警示标志设立、设备维护保养等工作。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 三是认真落实节后复产验收政策。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工前制定具体的复产方案,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自查、排查整治和安全隐患,确保复产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