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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加强对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服务保障
发布日期:2013-03-06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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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市“现代化建设推进年”,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全市今年重点工程(项目)。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把服务率先发展的目标具体落实到重点工程(项目)保障上,市安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服务保障的通知》,对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服务保障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与要求。
《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及各直属单位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立足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做好制订服务计划、简化审批程序、提供技术支持等工作任务,采取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目标考核等保障措施,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重点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9楼 邮编:21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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