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市安监局周南平副局长再次带领市局相关处室及新北区安监局有关人员,到位于常州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的市级重点企业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紫龙药业有限公司,对该企业涉及安全设施“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方面的问题进行再研究、再协调和再明确。 通过调研,对项目下一步的安全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紫龙药业药品制剂生产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36号令的要求进行备案。为服务生物园区企业,将此类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权限明确为新北区安监局直接备案;二是紫龙药业药品制剂生产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51号令)要求,根据职业危害的实际情况,分别由相应权限等级的安监局组织项目备案或审查、验收;三是紫龙药业药品制剂生产项目中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必须根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实施,由新北区安监局负责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日常安全监管。四是生物医药园区其它同类项目安全手续的办理均按照上述操作办法进行,生物医药产业园区要督促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同步推进,市、区安监部门相关处室共同做好咨询辅导及后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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